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47-2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9〕12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师明成代表:
您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建议》的第6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需上下联动,除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培植财源,加强财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外,还应加强各级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增加可用财力,提升绩效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激发各级政府的主动性、能动性。
关于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问题。近年来,财政部、省财政厅相继出台各领域的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目的就是要逐步解决“上级出政策、下级出钱”、规范项目资金配套管理,厘清支出责任,规范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2019年省财政厅下发了《中共云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印发<2019 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财党组〔2019〕42号),为省州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目前《云南省科技领域省级与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在进行征求意见,我州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州及县市实际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并着手清理中央、省州相关配套政策,涉及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与省厅反映汇报,涉及州级相关部门出台的配套政策,将积极向州人民政府汇报执行、调整、终止政策。清理控制州内达标升级与财政支出挂钩相关事务。
关于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问题。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是各级政府发展的需要,更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市财税管理工作,今年年初及时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对金平、建水、石屏3个县财政运行情况从财政收入构成、财政支出构成、县市财政平衡情况(含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可用财力、债务管理、财源建设、财政管理情况7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掌握了相关县市财政运行的难点、痛点,为下一步调整州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提前谋划做准备。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建水县属于上解县,对超收收入按照10%的比例上解州级。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集中财力支持南部六县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全州各县市实现均衡发展,建水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将在省对州的财政体制明确后及时对州对县的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完善,对今年州对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切实考虑县市的困难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我州的困难,争取省财政厅对我州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县市财力困难的实际。
感谢您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