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46-9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9〕22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1号建议的答复
段秋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花卉产业园区建设力度,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的建议》(第0011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加大州级财政对泸西花卉产业园区投入
泸西花卉产业园区是我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自园区规划建议以来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为全州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州委、州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一是2019年州级年初预算安排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550万元(其中补助县市资金15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点农业产业培育项目520万元;二是红河州委州政府决定实施花卉产业易地扶贫项目,南部六县整合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每村20万元)用于花卉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已签订合作协议),州级从南部综合山区开发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每村10万元)一次性补助用于易地产业扶贫项目(含奶牛产业),每县不少于20个村,每村资金投入不低于30万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入泸西花卉及奶牛项目建设;三是随着泸西花卉产业园区的不断发展,还会有更多资金投入到泸西花卉产业园区建设中。按《预算法》规定,财政资金的安排需要部门申报、财政审核、政府统筹安排、人大审议通过。希望泸西县积极向农业农村、科技、扶贫等部门申报项目,争取安排更多资金用于泸西花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企业扶持,共同努力促进泸西花卉产业园区更好发展。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依规解决泸西花卉产业园区用地审批问题
经咨询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供地政策是国家制定的,州级层面不可能创新供地方式,但在国家供地政策规定下,会保障泸西花卉产业园区用地需求。二是只要项目落地,符合审批条件和要求,一般都能保障用地指标需求,不需要实行用地指标单列。三是目前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对重点项目已全面开通了用地审批的“绿色通道”。四是如果泸西花卉产业园区用地符合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分段用地等方式的审批条件,就可以采取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分段用地等方式保障用地供给。五是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用地审批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可咨询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