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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44-8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函〔2019〕10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段秋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花卉产业园区建设力度 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的建议》(第1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进行办理(与州财政局分办),现对“创新供地方式,积极争取省级用地指标倾斜,对用地指标实行单列,确保重大项目按时落地实施,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开通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采取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分段报批等方式保障项目用地”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统筹安排,优先保障花卉产业园用地指标需求

  积极争取省级预留规划指标。2018年以来,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紧紧围绕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花卉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规划范围内用地合规性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汇报指标缺口情况,由州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积极向省政府申请追加省级预留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今年3月和5月,在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的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会上,我州就重点项目缺口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问题作了专题汇报,恳请省级追加重点项目缺口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下一步,我州将继续加大与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省级预留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优先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根据省级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情况,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对花卉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实行优先保障,只要项目落实、符合审批条件的用地,县市组卷上报后,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保障项目落地。

  鼓励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花卉产业园项目用地,可以通过购买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用地需求,这样一方面既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又支持了脱贫攻坚。

  二、分类管理、简化程序,全力做好园区用地保障工作

  多渠道保障园区项目用地需求。花卉产业园项目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前提下,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并根据园区规划和项目用地实际情况,采取分段和分期分批报批方式保障;属于临时使用土地,符合临时用地审批条件的,按临时用地手续报批保障;属于国家重点项目,并对控制工期单体工程、有工期要求急需开工的项目,在通过用地预审和立项审批后,通过申请先行用地进行保障。

  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花卉产业园项目用地中,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州、县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用地单位的协调沟通,积极主动服务,及时了解掌握项目用地需求和用地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用地单位及时开展用地报批相关前期工作和解决用地报批中的困难问题,保证组件报批工作的快速推进。省、州、县自然资源部门均开通了用地快速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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