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35-9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文号: 红民宗函〔2019〕3号
- 发布日期: 2019-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8号建议的答复
白彩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较少民族语言文字保护的建议》的第008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州政府将金平傣文的定标定表及编码申报工作纳入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日程,尽快启动金平傣文的定标定表及编码申报工作”的建议。
2017年12月,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施意见》(红发〔2017〕25号),将“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实施“普惠工程”,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示范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建立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体系,积极抢救、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口传文化、音乐舞蹈、体育、技艺、建筑、服饰、餐饮和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红发〔2019〕6号)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列入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安排,全州各级各部门持续抓实抓好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等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州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也为金平傣文的定标定表及编码申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对于没有进入数字信息化的金平傣文除加快记录和保存完整资料外,建议给予10万元的传承和保护经费,用于金平傣文资料的整理和记录”的建议。
2019年5月,州民族宗教委向省民族宗教委申报《金平县傣文抢救保护项目》为云南省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总投资15万元,主要用于金平县金平傣文资料的整理和记录,加快推动金平傣文定标定表及编码申报工作。
感谢你对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