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32-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9〕9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答复
林琳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蒙自市政法队伍建设建议》的第229号代表建议已转交我局和州编办分别办理,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州级增加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增加蒙自市政法工作专项资金的投入”的建议很好。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对全州政法工作非常重视,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每年在经费保障方面都给予优先考虑,各级财政部门也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保障到位。现将近三年来,中央、省、州财政对蒙自市政法工作专项资金保障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2019年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蒙自市政法工作专项资金均已拨付到位。2017年2169.5万元;2018年2272.73万元 ;2019年至今1911.26万元。
其中:州本级财力安排情况为
一、2017年203万元,主要用于五大中心安保60万元、州级行政中心治安管理135万元、见义勇为奖励3万元、综合治理补助5万元;
二、2018年221.72万元,主要用于五大中心安保60万元、州级行政中心治安管理135万元、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补助18.72万元、见义勇为奖励3万元、综合治理补助5万元;
三、2019年至今已安排244.22万元,主要用于五大中心安保60万元、州级行政中心治安管理135万元、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补助18.72万元、见义勇为奖励3万元、文澜社区维稳补助10万元、公安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补助17.5万元 。
三年来,我州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对蒙自市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仍呈现逐年增长。下一步,州财政将在有限的财力范围内一如既往加大对蒙自市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建议蒙自市在做好自身财力统筹安排的同时,积极向中央和省级财政争取转移支付补助,州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