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31-3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9〕16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李绍昌等 24 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预算支持非贫困乡镇和非贫困村建设的建议》的第19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南部六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工作,州级财政也逐年加大了对南部六县的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2018年,中央、省和州级财政对南部六县投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66.5亿元、63.9亿元和72.1亿元,其中对四个深度贫困县投入分别为51.4亿元、48.6亿元和55.6亿元。下一步我们也将积极协助县市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二、州级财政在支持全州脱贫攻坚、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归还政府债务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为贯彻中央“保民生、保运转、保工资”政策的支出任务繁重,在支出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州财政每年仍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对边疆深度贫困县的投入。为切实帮助县市特别是南部困难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缓解基层财政困难,2019年年初预算将州对县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从13亿元提高到15亿元。
三、在上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补助的同时,县级也应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防范债务风险,加大财源培植的相关要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培植财源,根据地方实际,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县级应加强对县乡财政体制的完善,建立健全对乡镇的激励机制,将资金尽量向基层下沉,激励乡镇在财源培植、增收节支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壮大财政实力。通过改革、发展、增收节支逐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