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30-8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9〕5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62号建议的答复
陆家宏代表:
你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州级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建议》的第016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配套依据。在《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17]18号)中没作硬性要求州级财政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经过了解周边玉溪、曲靖、文山、版纳等州市,州级财政也未配套资金。
(二)州级配套情况。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始终把保障贫困农户基本安全住房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增进民生福祉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2018年州级财政克服还债压力大的困难,统筹考虑南部六县贫困面大、农危改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专项安排南部六县农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万元。
二、工作打算
2019年由于州级财政遇还债高峰,加之受经济下行、增资及减税因素影响,州级财力缺口大,暂无力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为此,我们已积极向省财政厅专题汇报我州实际困难,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经了解,2019年中央及省级将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投入,并提高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待中央及省级资金到位后,我们将及时分配和下达各县市。
感谢你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