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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23-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19)21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1号建议的答复

李批龙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贫困村产业路建设纳入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推进实施的建议》的第019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涉农项目的要求,目前可用于田间道路建设的项目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的建设,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按年度申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年度任务清单。根据这些要求,各县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要求的区域,纳入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在实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布局田间机耕路或生产道路建设,按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清单,分年度组织实施。

  近年来,我们组织各县市加大项目库建设,积极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结合脱贫攻坚加大了向贫困县的倾斜力度。2019年,根据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州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红河州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并报经州政府同意,已将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下达各县市25.67万亩。下达的建设任务中,泸西、石屏、屏边、红河、元阳、绿春、金平7个贫困县共计18.69万亩,获补中央和省级每亩1345.26元的资金补助共计2.5余亿元,其中:下达绿春县3万亩,获补4000余万元。目前,各贫困县正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待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州扶贫办和绿春县人民政府的对接,推动绿春县根据项目立项条件选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编制好2019年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科学布局田间机耕路或生产道路建设,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不断改善绿春县的农业生产条件,助推脱贫攻坚。同时,我们将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给予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更大力度的支持,并在全州盘子中给予绿春县更大的倾斜,支持绿春县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同步加快产业路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产业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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