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21-0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19〕36号
- 发布日期: 2019-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01号建议的答复
龙江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政府采购优先使用本地产品的建议》的第020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云南唯一一家拥有牧草种植、奶牛良种体系养殖、乳制品研发和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乳制品企业,也是红河州唯一的乳制品加工企业。该企业对红河州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社会提供了许多就业岗位,带动着大量贫困户脱贫致富。红河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该企业的发展,例如对该企业进行宣传、出台“在同质同价的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等政策。
你在建议中所提“建立本地工业产品名录,要求各级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名录内的产品。”及“由州财政统一采购”的建议。我们认为这样做对于扶持本地企业发展确实有立竿见影的功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因此,虽然政府很想保护本地企业的发展,但也不能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望你们给予理解和支持。为支持本地企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局也将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找到法律和实际的边际点,提出方案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出台相关地方法规,以解决你所提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