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03-7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王瑞等2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建水县青龙镇业租村委会石头寨、新寨、秧草沟村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8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农村饮水项目资金切块下达县级,项目审批权限在县级,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为主负责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重点对贫困地区等给予适当补助,2019年中央、省级已经安排建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资金1017万元。目前建水县已完成《建水县2019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项目总投资5833万元,其中青龙镇业租村委会石头寨、新寨两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水泵站、水池,铺设管网,两村涉及项目概算投资192.41万元。目前施工方已进场完成数据复测,计划在10月底完成建设,项目完成后将提高青龙镇业租村委会安全饮水保障能力,受益0.09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户46户215人。同时,请你们督促项目的实施,并指导帮助做好项目的建后管护制度,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