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01-1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李涛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倾斜支持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化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9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化项目,有利于改善绿春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是带动文化旅游发展的优选项目。为支持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化项目建设,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将绿春县列入全州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围绕全州“一核四区两带多极”的全域旅游空间布局以品牌整合与环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构建为纽带,以哈尼民族风情尤其是哈尼长街宴十月年及哈尼歌舞体验为特色,以哈尼村寨乡村旅游开发为支撑,建设成为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区。支持绿春县全域旅游发展创建,以中国哈尼城哈尼文化体验及边境森林生态旅游为主题方向,推动绿春县创建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发展。二是加大对绿春县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化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中国哈尼城建设,从红河浦发旅游投资基金中安排8000万元,用于支持绿春县阿倮欧滨遗址旅游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已提取使用资金6757.85万元,有力支持了绿春城镇化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同时,将项目作为2020年重点文化旅游项目争取上级给予积极支持,并作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引进资金参与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各种融资平台,支持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化项目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