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50-3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19〕35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伏燕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女性进村民(居民)委员会比例的建议》的第17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政策确保妇女参政议政权益
2012年9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红政发〔2012〕70号),制定了我州妇女权益保障和发展目标;2016年2月,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换届期间,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州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红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了加大从优秀青年、妇女、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力度,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选拔,鼓励优秀青年参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性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并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和妇代会主任。采取优先提名确定妇女候选人、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等措施,确保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100%进村(社区)“两委”班子;2016年换届结束后,全州村民委员会主任中有女性36人,占3.16%,副主任中有女性136人,占11.5%,委员中有女性1252人,占35.24%,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占24.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有女性605人,占17.3%;居民委员会主任中有女性94人,占55.3%,副主任中有女性155人,占65.4%,委员中有女性281人,占60.8%,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占61.1%。
弥勒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弥勒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2020年达到30%以上。在2016年村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弥勒市所有村、社区实现了村委会班子中有一名女性的目标,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0 %进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委员116人,比例达22.52%,略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委员60人,占30.61%,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委员比例远低于全州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2015年弥勒市在行政区划改革“村改居”工作中,有27个村民委员会整体改制为居民委员会。
二、采取措施提高女性进村(居)民委员会比例
1.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按照统一部署和政策法规的规定,精心安排,超前谋划,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点和妇女参选的薄弱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点,对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对现有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或主任、副主任、委员、妇代会主任要摸清底子。对村情复杂、优秀妇女人才缺乏的村,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做好人选准备工作。
2.加大政策及典型宣传力度。一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省、州妇女发展规划目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和扩大全社会的知晓度,为妇女参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针对农村妇女参选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细致的入户宣传,争取家庭成员的支持;三要树立和宣传一批妇女先进典型,提高她们的知名度,引导村(居)民把优秀女性特别是优秀村妇代会主任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奠定女性参选的群众基础;四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农村妇女主动关注村“两委”换届工作,增强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农村妇女的参选率。
3.积极推荐女性候选人。注重在现任女村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女大学生村官、农村女党员、致富女能手、女企业家以及返乡创业女农民中,推荐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开拓精神和服务意识强、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强致富本领的优秀女性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同时,还要注重把特别优秀的女性推荐到村“一把手”的位置。
4.认真做好引导工作。抓住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确定和民主选举这些关键环节,做好引导工作,有序推动女性进村(社区)“两委”目标实现。一是在村“两委”人选推荐时,注重引导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把符合条件的女党员、女村民提名为候选人;二是注重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挺身而出,敢于展示自己,主动参选;三是注重引导特别优秀的农村妇女勇于参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四是注重引导村民把优秀农村妇女候选人选进村“两委”班子。
5.切实落实妇女委员“专职专选”。以省、州相关规定为指导,细化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妇女既可以报名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竞选,也可以只参加妇女委员的竞选。村“两委”中必须要设置妇女委员岗位,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中女书记、女主任正职干部的比例,提高村“两委”成员中女性的比例,确保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政策落到实处。
6.做好业务骨干培训工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要求高,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进村指导培训等方式,对省、州相关规定”进行普及宣传,使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的干部明确全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等。通过上下联动和多方配合,确保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7.强化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不出纰漏,在严格程序的基础上,还必须注重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细节,做到严谨细致,防患于未然。要加强沟通联系、协作配合,要把握好推选村民代表、提名女性候选人等重要环节,提前参与,及时沟通,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调整,采取补救措施解决问题。要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要提高女性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红政发〔2012〕70号)文件精神,加强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加强妇女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锻炼,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加大妇女干部实践锻炼力度,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轮岗等多种方式,增强妇女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我局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建议,制定出台保证和提高女性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的政策规定。
感谢你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0日
(联系人:高凯,联系电话:0873—3729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