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49-3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19〕9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李芬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元阳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缺口资金问题的建议》的第10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不断加大对福利院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力度,州民政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用于我州福利院建设。2019年全州两会召开后,已经下达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元阳县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提升改造工作。下达资金文件为:《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19〕22号)。
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对南部扶贫重点县市资金、项目的支持力度,合理安排各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同时,加大对民政项目的监管力度,监管各县市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实际需求和建设标准投资建设民政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孙彦杰,联系电话: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