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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39-6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红发改函〔2018〕58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经济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通用航空助推红河跨越发展的建议》第118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通用航空业是涉及多领域、多行业的综合性产业。我委高度重视,提案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也是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为切实做好第118号提案的办理工作,专门到政协提案委听取意见,进行沟通协调,制定了《关于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8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何文亮主任为组长,民航局局长潘圣锐为副组长,民航局具体承办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同时,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增加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招商局等6个部门和弥勒市、泸西县、红河县、河口县4个县市政府为提案协办单位,积极推进提案的办理落实。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我州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州通用航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通用航空企业规模小、运营服务薄弱,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航空消费需求有较大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21号)要求,全面指导和统筹推进我州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州政府成立了以州政府副州长鞠云昆为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冯挺、州发展改革委主任何文亮、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州民航发展管理局长潘圣锐为副组长,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旅发委、州招商局、州气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弥勒市、泸西县、红河县、河口县4个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红河州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民航局局长潘圣锐兼任,真正做到组织上有力、工作上有序、投入上有钱、推进上有效。针对通用航空产业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统一全州上下对发展通用航空产业重要性和协调性认识,做到政府主导、企业推动、社会参与,形成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我州在通用机场和通用航空产业布局规划及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牢固树立规划意识,坚持规划先行。为加快我州民用航空快速发展,2017年8月,我委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编制了《红河州民用航空“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0年)》、《红河州通用航空发展实施意见》、《红河州民用机场净空保护专题研究报告》、《红河州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暂行)》,并于2018年5月已征求州级相关部门和13县市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8月2日,我委组织了相关专家、驻蒙空军部队、省民航发展管理局和州级有关单位对红河州民航发展规划和机场净空保护专题研究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审查。目前,编制单位正在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下一步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州政府审批,今年年内即可颁布实施。

  (一)通用机场布局规划

  结合我州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及对通用航空的需求,规划形成了“2+7+N”通用机场体系,其中:一类通用机场2个(弥勒、红河);二类通用机场7个(泸西、金平、建水、石屏、屏边、绿春、河口);按需建设若干三类通用机场。

  (二)通用航空产业规划发展

  按照“沿边开放活州”的新要求,结合目前我州民航工作实际,以弥勒、泸西、红河和河口四个通用机场为重点规划发展我州通用航空产业。“以飞行带市场,以市场拉产业,以产业促发展”,通过飞行来培育市场,进而带动通用航空制造业的发展。

  1.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业

  近期,以弥勒、红河通用机场为试点,开通弥勒至河口、元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丽江,红河至文山、西双版纳等城市的省内航线。远期,逐步拓展成覆盖全省的短途客货运输网络(包括开通与新建通用机场之间的航线),同时,考虑与四川南部、贵州南部、广西西部建立航线联系,开展旅游商务等合作交流。

  2.大力推进低空旅游发展

  以“通航+旅游”的形式,打造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构架低空飞行网络,加快推进从“景点旅游”迈向“全域旅游”。推进哈尼梯田文化生态景观旅游区、弥勒泸西康体休闲度假旅游区、河口跨境边境旅游区等与低空旅游相结合,实现全域联动发展。

  3.着力打造飞行培训基地

  以“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的原则,依托弥勒通用机场,建设航空教育培训基地。重点开展航线培训、空管培训、通用航空维修、私照培训、无人机驾驶培训等业务,做大做强航空教育培训产业。

  4.着力推进通用航空制造业的发展

  依托弥勒通用机场和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以生产航模发动机、轻型飞机发动机和轻型飞机整机制造为基础。通过技术公关、引进专利技术等措施,加强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轻型通用航空器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

  (三)加大招商力度,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通用机场及周边的通用航空产业

  紧紧抓住国家和云南省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发,充分发挥我州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后发优势和环境优势,整合、调动各种招商引资的资源和力量,在政府引导、部门服务、全方位参与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国内外通用航空龙头企业。

  目前,弥勒市人民政府已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通用航空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内容主要有航空教育培训、航空主题公园、航展和飞行表演、飞机制造、飞机维修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7项内容。

  三、加快推进我州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弥勒、泸西、红河和河口通用机场

  目前,我州已启动了弥勒、泸西、红河和河口四个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均先后获得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四个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弥勒通用机场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12日获得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弥勒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云国土资预〔2017〕18号)。泸西、红河、河口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已列入《红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重点项目清单,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弥勒、泸西、红河和河口通用机场推进情况

  弥勒通用机场。该项目于2016年5月4日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弥勒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2017年7月6日省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签订《关于新建弥勒通用机场协议书》;2017年7月至11月,先后完成了项目选址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各项批复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于2017年11月18日弥勒通用机场主体工程实现了全面开工建设。

  泸西、红河和河口通用机场。于2016年分别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目前,三个通用机场已分别完成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待省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签订军地协议后,即可申请对项目选址报告进行批复。

  (三)营造通用航空飞行和生产研发的先期环境

  依托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引导成立通用航空行业组织。积极组织通用航空赛事、飞行表演等通用航空消费娱乐竞技活动,营造通用航空飞行和生产研发的先期环境,从飞行条件上尽快形成影响力和吸引力,进而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我州通用航空业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通用航空业的特殊性,我们将在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和外部配套工程上加大投入。同时,全力扶持“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本地其它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通用航空配套产业。

  (一)加大通用机场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截至目前,州级财政已安排拨付通用机场前期工作经费240万元,其中:弥勒通用机场100万元,泸西通用机场40万元,河口通用机场50万元,红河县通用机场50万元。今后将加大对我州通用机场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二)全力扶持通用航空企业发展壮大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发〔2018〕26号),从合理降低企业税负等10个方面对我州实体经济、实干企业进行政策性奖励和优惠政策扶持。近3年来,州委、州政府对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各项扶持资金共319.89万元。同时,鼓励和支持本地其他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通用航空配套产业。

  五、营造环境,加强我州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借鉴外地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方面的经验,为通用航空产业科技人才和高级技师在户籍、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和支持,并搭建学术交流和技术提升平台,形成良好的人才吸引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

  2017年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了《红河州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红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企业家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红河州建设开发开放“人才特区”暂行办法》《红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红河州州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人才办法》《“红河英才”培养计划》等7个系列文件。

  通用航空企业引进的科技人才和高级技师,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放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红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凭证可在各级人社部门设立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享受《红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规定的服务,服务内容有出入境、居留、户籍、工商、税务、海关、医疗保健、子女入学、职称、社保等服务,通过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努力为人才工作、生活、施展才华提供服务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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