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37-1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红建函〔2018〕14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向宁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环卫工人生命安全的建议》第18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环卫工人是我们城市环卫事业发展的主力军,为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付出了艰辛的劳动。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机动车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加,给环卫保洁工作带来更高要求和挑战。为切实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研究制定了《红河州城市环卫协会关于切实做好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红环协〔2018〕3号),督促指导县市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环卫工人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我们针对环卫工人作业的性质和特点,结合城市机动车增量太快,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清扫率,制定完善城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各种环卫车辆及其他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将相关规程张贴在醒目位置,时刻提醒环卫工人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
二、加强上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县市环卫管理部门为保障环卫工人安全生产作业,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对工作年限长的保洁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定期邀请公安、交警部门专业人员对清扫保洁员进行岗位安全学习培训,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实际详细分析作业中的种种安全隐患,从交通安全、作业规范、突发事件事故自救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作业能力。
三、多措并举,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一)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扶持,让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统一着带有反光装置标志的工作服装,特别强调一线环卫工人在城市道路工作现场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措施。
(二)加强清扫保洁人员的安全管理,禁止环卫工人在恶劣天气、车流高峰期等危险情况下进入车道作业。
(三)加强环卫车辆安全管理。环卫车辆行驶前例行常规安全检查,发现故障时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确保人车安全。
四、积极筹资,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
环境卫生按标准规范化作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州县市基本配备了机械清扫保洁车辆。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拓展城区机械化作业道路范围,强化精细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力度,进一步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和安全隐患。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