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23-9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函〔2018〕27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第20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州级融资平台为跨合区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建议》第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河口跨合区建设工作,努力将河口跨合区建设成为红河州对外开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和窗口,要求相关单位部门积极帮助支持河口跨合区建设工作。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资金管理新规,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及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的文件。在外部政策收紧、融资渠道收窄,资金管理措施密集出台的情况下,为解决河口跨合区建设资金困难,我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多方筹措资金支持跨合区建设
今年6月,报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州人大常委会批准,从2018年我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中安排相应项目缓解跨合区资金筹措压力,从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中安排0.2亿元,用于河口国际会议中心建设;从2018年新增土储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亿元用于跨合区土地储备项目。
二、建议盘活现有国有资产缓解融资难问题
充分利用跨合区现有资产(土地、房产、已建成完工的项目资产等)向金融部门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同时,尽快发挥跨合区已建成项目作用,尽快投产经营,增加还贷资金。
三、引入外部企业合作开发
由县属企业与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商业行为模式开展合作,为跨合区建设提供融资担保或共同开发。
感谢你们对我州跨合区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