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16-236
- 发布机构: zjyj
- 文号: 红教函〔2018〕16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消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的建议》第14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红河州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统筹解决:一是加大校舍及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实施了“全面改薄”等教育专项工程,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的原则,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近年来,累计新建校舍218.68万平方米,运动场95.9万平方米。累计购置生活设施(含学生用床)14.82万台/件/套,课桌凳13.36万套,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3.33万套,图书89.13万册,全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二是根据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红河州教育局编制了《红河州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意见》。规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超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19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三是加大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好数量与质量的问题。采取为南部六县培养免费师范生,加大特岗教师招聘,实施南部县乡镇初中教师骨干岗计划,代课教师招考转公办,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训,推进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等一系列措施,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稳定乡村教师,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四是要求各县市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合理布局校点,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妥善解决适龄儿童、适龄少年的入学问题,避免出现因布局调整导致“大班额”现象再次出现。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