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15-481
- 发布机构: zjyj
- 文号: 红教函〔2018〕13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唐朋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全州中小学推广使用环保护眼作业本的建议》第138号提案,已转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州历来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省教育厅、州委、州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维护校园安全健康的环境,依法全力保障学生健康权益。在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做政策出台的前期准备工作,但是经咨询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目前,国家、云南省均未制定出台过与学生作业本相关和质量技术标准,也找不到针对荧光增白剂的使用规范,所以要宣传和倡导使用环保护眼作业本就存在无法可循、无标准可依的问题,故目前无法实施。我局也将密切关注相关标准或规范。
学生学习用品,一直以来都是由学生或家长自行购买,教育局、学校均无法干涉,且近年来,学校已取消所有收费,相关文件、规定也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学生或者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所以政府采购和学校代为采购违反相关规定,目前无法实施。
红河州教育局是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对下级教育局和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能,无执法权限,且因目前无国家、地方标准,故无从判定其是否为不合格产品,所以即便是有执法权的部门,也很难依法进行取缔,我局也会适时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标准或者规范,以便能尽早规范和净化市场。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