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13-706
- 发布机构: zjyj
- 文号: 红教函〔2018〕6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白茵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中学生体检的建议》第37号提案,已转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体检实施意见,完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是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体检能够全面了解每个学生的生长发育、身体状况,可对个体进行健康预防指导,并根据体检数据对区域内学生群体健康状况、体质动态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指导意见和健康教育报告,对素质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切实加强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工作,州教育局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卫发〔2008〕1203号)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体卫艺专干并于2012年成立了我州学生体质健康监控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管理,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切实把学生体检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从2013年开始,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工作的意见》(云教体〔2013〕2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函〔2013〕41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红教发电〔2013〕65号)文件,要求对全州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全体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100米跑、800/1000米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跳绳),并将测试结果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州教育局也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贯彻落实体检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要求完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
二、强化监督,提升学校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为进一步督促学校设立校卫生室、保健室并按相应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制定学校常见病防治计划、措施,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宣传活动,每年按时实施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严格执行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加强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做好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记录和患传染病学生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记录,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红河州卫生计生委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红卫发〔2016〕132号),在州内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建立了教育、卫生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和交流行动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听取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讨论研究解决办法,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自2016年启动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以来,全州共出动监督车辆874辆次、卫生监督员2662人次,共检查各类学校1734所,其中,普通高校18所、高级中学84所、初级中学358所、普通小学1274所,对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学校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了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卫生监督与指导,逐步建立了红河州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增强了学校卫生工作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提升了学校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州教育局自2008年以来,严格要求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卫发〔2008〕1203号)文件要求做好新生入学体检,2017年又及时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下发至各县市各学校,再次要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必须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证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随后,2018年1月5日至11日根据《云南省卫计委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和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云卫发电〔2017〕37号)要求,在红河州内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州属各学校限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性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到个人,对标对表,逐项组织整改落实;加强痕迹资料管理,以备国家和省级抽查。同时,从卫生和教育部门抽调相关工作专家,组织两个现场督查组,分别由州卫生计生委、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到绿春等3个边疆县和蒙自市等3个内地县市,开展现场督查工作,督查采取听、查、看、访等综合方式,对县市卫生计生局、教育局和县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及城乡各一所寄宿制学校开展现场督查工作,并召开了工作情况汇报暨反馈会。截至2018年1月12日,共计2699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对发现的疑似病例进行了及时跟踪处置。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018年4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在红河调研时提出的“做好学生健康档案,提升学生体质”的指示,我局联合州财政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规范学生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部门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培训、测试、组织、督查、指导、评价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要以体重、身高、肺活量等基础性指标为重点,切实抓好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测。三是要以提高工作质量为基础,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测试时务必认真填写测试时间、地点,做到有测试人、监督人、分管领导签字。四是要全面建立完善学生健康档案。要对每年体质监测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全面建立中小学健康档案。五是全州各中小学必须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中小学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必须做到有人管、全覆盖、无遗漏。六是要各县市教育局要牵头做好组织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健康监测的指导,确保建档工作顺利推进。
五、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学生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公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定额中列支。据我局了解,目前基本都照此执行,特别是高中学校,自2017年以来,我州已下拨了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高中学校的经费紧张现象得到一定缓解,至于能否让州级财政适当就体检给予相应的补助,我局会尽力争取。
六、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学年春夏两季开学前都会成立州级督导检查组对13县市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高中学校执行云南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该办法。
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以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为契机,严格执行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大力开展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在今后的工作中,州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坚持“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自由成长”的教育理念,以校园足球为载体,办好每年一次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等学校体育赛事,积极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