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11-8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 文号: 红开办函〔2018〕23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扶贫办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深做细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第13号提案,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的思路,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个并重”,精准帮扶与区域发展“双轮驱动”,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与贫困群众主体作用“两个统一”,以打好打赢为目标,切实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针对贫困人口对象识别、平台数据尚缺精准、易地搬迁政策落实存在偏差、政策延续性不够、扶贫办指挥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工作作风尚欠深入、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红河州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全力抓好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紧盯年度贫困退出任务抓工作进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州扶贫办充分发挥好全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参谋部、作战部的职能作用,积极健全与任务相适应的组织动员、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合力攻坚、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确保攻坚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为确保行业扶贫政策落地,组建了由州级领导任组长的10个专项工作组,制定“五个责任清单”以负面清单追责,州委、州政府与州级16家行业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州级部门与贫困县捆绑考核。推动县市实现县级领导挂钩包干,乡镇分类别推进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不断做实“州级负责、县市主体、乡镇包干、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启动实施“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从州级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建立各自调研示范点117个,以此为抓手,逐村逐户研究解决问题,以点带面,形成经验、复制推广。狠抓问题整改销号,按县市、部门分层分类梳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二是实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为扣好精准扶贫第一颗“扣子”,全州制定了《红河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应纳尽纳“零漏评”、应退尽退“零错评”、应扶尽扶“零错退”、档案规范“全记录”、数据精准“可追溯”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执行识别标准和方法步骤,组织动态管理工作队2865支31203人,实行拉网排查、查缺补漏、干部下沉,抽调住建、卫计、人社等部门组成“州县两级数据比对专班”,切实发挥数据比对效用,并指导基层同步规范好档案资料。2017年集中开展动态管理后,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调整为134695户557570人;2017年末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州有218684户92208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人口),其中尚有未脱贫人口105306户440778人。今年以来,我州不断强化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机制,有序推进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通过排查已剔除未脱贫941户3974人,拟新识别1910户7480人,实现了帮扶对象的全面精准。
三是全力推进攻坚项目库建设。把脱贫措施“户户清”、县级脱贫项目库建设作为精准施策到村到户到人的根本性工作来抓,准确掌握今后3年脱贫攻坚任务和年度工作量。今年以来,对照到户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8大类措施和贫困村退出10项标准,凡属于贫困退出必须要件构成的,一律纳入项目库,为资金整合和缺口资金筹措提供依据,凡属于与脱贫攻坚有紧密关联,但不作为退出硬性条件的,只纳入已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后续落实资金来源的再进行动态调整纳入。通过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并层层公示公告,全州已批复完成798个贫困村“施工图”和132个乡镇“路线图”,13县市县级项目库入库项目资金总规模176.55亿元。同时,正抓紧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逐条逐项明确今后3年攻坚任务和目标要求,并逐一抓好落实。
四是切实提升产业就业组织化程度。始终把产业、就业扶贫作为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根本之策和长远大计,印发《红河州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实施方案》《红河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系列政策文件,更加注重发挥优势产业的主导作用和群众的主体作用,强化区域优势互补发展。在红河北部建设百万亩国家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在红河南部推进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大力培育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等六大优势产业,着力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通过引进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成规模流转土地,实施标准化、订单化、品牌化生产经营,把贫困群众带到产业链条上来,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将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向贫困村、贫困户延伸覆盖,贫困群众通过土地流转获租金、股份合作分股金、保底收购得底金、务工就业赚薪金,有效促进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目前,全州基本完成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产业发展意愿和基础等情况的摸底调查,上半年落实81978户34.13万名贫困人口产业扶贫计划,共有935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扶贫,直接带动贫困户6.11万户24.1万人;开展“百乡千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行动”,订单定岗开展培训,引导群众成建制转移输出,全州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4.5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5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数的79.8%。
五是严格依策对标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坚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统筹推进,切实解决好群众住房安居问题。制定实施《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回归国家政策,围绕“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全州共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3252人,其中2016年完成32333人,2017年完成21615人,目前2017年113个集中安置点竣工率100%、住房建设竣工率100%、入住率86%;2018年集中安置点62个全部开工,住房开工率93.9%。同步抓好农村危房鉴定和改造,全州排查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户7.6万户,今年省级下达“四类重点”对象改造任务35907户,第一批2.1万户全部开工;按照贫困县摘帽的时序进度,各县市加大了农危改力度,今年计划实施农危改6.43万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4.51万户,非“四类重点”对象1.92万户。同时,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人畜混居清零行动,着力整治基层农村“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六是不断强化“大扶贫”工作格局。以深度贫困地区为焦点,集中发力促攻坚。2018年上半年全州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3.56亿元,其中,各行业部门投入财政资金37.27亿元,社会扶贫资金2.02亿元,金融扶贫资金24.27亿元。7个贫困县整合涉农扶贫资金22.24亿元,较去年增长22%。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13亿元,占全年计划83.4%,扶贫小额贷款累计覆盖4.7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更加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发力,我州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强基固边、产业培育、住房安居、民生保障、激发内力“五大重点工程”,集中优势兵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根据我州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南部的特点,今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到南部6县9.44亿元、占比73%,其中安排到4个深度贫困县8.11亿元,占比63%。
七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把发挥乡镇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龙头引领作用,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成为脱贫攻坚明白人、带头人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基层干部分类开展培训实训,今年以来,州、县两级开展脱贫攻坚培训150期、参训人员8万余人次,年内将完成对贫困县委书记的轮训。推广绿春县乡镇实训基地做法,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工作力量,全州累计培养“明白人、带头人”9100人,发展项目3080个,带动5万余户群众增收致富。出台《驻村队员召回处理办法》,开展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发挥研判,从严管理使用工作队员。印发《红河州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实村级基础工作的通知》,明确“村级基础工作28条”政策措施,在村级“施工图”、乡镇“路线图”制定中,进一步明确乡村干部分层分类推进项目实施的责任人,压实干部责任。印发《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切实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通知》,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识别和考察干部,加大关心关爱力度。为基层干部分级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今年以来组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257人开展健康体检。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推进村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目前,蒙自、开远、建水、弥勒、元阳、泸西6个县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完善攻坚督战机制,州级主要领导带头,督查、纪检、审计及行业部门及时跟进,坚持“一线调研、一线检查、一线督战、一线问效、一线整改”,实施常态化督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整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作风不严实、成效不明显以及违纪违法线索,加大曝光通报。今年截至7月15日,全州累计纠正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224个,处理单位11个,处理责任人2167人,其中,批评教育2034人,问责65人,组织调整或处理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八是持续有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按月召开至少1次村民会议、贫困群众见面会,大力推动精神脱贫。印发《红河州革除陋习促脱贫实施意见》,全面铺开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工作,强化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的约束力,革除生活陋习、生产陋习、文明陋习、思想陋习。建立“以奖代补”正向激励机制,把帮扶资金转化为产业投入、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用好“脱贫攻坚红河行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好“10·17”国家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蒙自市西北勒乡等一批先进经验,让各级干部学有榜样、干有示范。因地制宜推进村史室建设“百千工程”,力争2018年133个乡镇至少在1个村委会打造村史室建设试点,2019年全面铺开,通过图文资料对比脱贫前后的变化,教育年轻一代“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
九是关于“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指导”的问题。省扶贫办于2017年7月23日印发的《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其实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42号)文件中,已经明确提出“州市严禁擅自组织第三方评估,确有必要组织需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自2017年末以来,我州州级层面没有再组织开展过第三方评估,并严格要求各县市不得自行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