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06-7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20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缪志丽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进社区的建议》第34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的问题
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州第一人民医院和州第三人民医院作为红河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从2010年开始对全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截至2017年,388名基层医生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开展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重点为社区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截至2017年,共培养全科医生531名,其中本科生397名、专科134名。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的相关要求,我州个旧市人民医院确认为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州一院、州三院确认为云南省临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水县中医院确认为云南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基地成立三年来,完成了71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2名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8名中医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通过全方位培训,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在加大基本公卫工作经费投入方面:2009年至今,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04049.77万元,资金从2009年人均15元提高到2017年人均50元,2018年提高到55元,有力地保障了基层医生(包括家庭医生)的服务收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全州14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逐年提高乡村医生补助待遇,将乡村医生补助提高到月人均500元;多渠道增加乡村医生收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不低于45%的工作量交给乡村医生来完成,从而提高其收入;从城乡居民医保一般诊疗费中按每张处方9元、7元、6元不等作为乡村医生劳务收入。四是出台政策来保障家庭医生合理待遇。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内容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体现多劳多得、优效优酬,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导向的激励机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我州家庭医生的职业归属感、个人成就感明显提升。
二、关于建议行政主管和监督部门,以强化考核和督查为手段,继续助推基本公卫与基本医疗融合的问题
家庭医生实行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由卫计和人社联合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考核综合得分前3名的基层卫生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排名靠后3名的机构按比例核减当年经费,扣减经费用于奖励签约服务执行好的机构;奖励的资金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的劳务报酬。用考核撬动签约服务、基本公卫生和基本医疗的深度融合。
三、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问题
我州签约服务费按每人每年36元落实,其中:医保基金承担1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承担12元、个人承担12元。省、州级财政投入的补助为人均12元的医保基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12元的个人缴纳部分。这些资金2017年已拨付,2018年已纳入预算,实行年底拨付。
四、关于加强政策宣传及解读,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的问题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生事物,推广这项制度需要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我们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传播以签约服务促进健康管理的理念,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作专题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台播放宣传广告、城市公交印制车身广告、车厢电视播放宣传视频,扩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理念。全州共发放签约服务宣传材料430万余份,开展宣传活动432场次,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7年底,全州已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465个,拥有家庭医生4814人,签约居民1976171人,签约率42.89%。
五、关于认真梳理并研究完善家签工作配套政策的问题
印发了《红河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7〕54 号)文件,制定了《红河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关于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河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管理指南》、《关于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报送时限和指标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签约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三大方面,并对每项内容作了细化,从服务对象、服务主体、签约方式、签约内容、收费、服务流程、考核评价7个方面界定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并且联合州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下发了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相关政策,对每人每年36元的服务费项目从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等予以规范。我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实现有政策、有保障、有标准、有流程、有实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
感谢你对我州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