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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05-3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18〕18号
  • 发布日期: 2018-09-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何作明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1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农计发〔2006〕35号)要求,自2006年以来,我州认真组织各县市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红河州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13个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通过农业部可研和初设评审建设。截至2018年6月底,项目全部通过州级初验,州级检测中心和开远、弥勒、泸西、河口、金平、元阳6个县级检测站通过省级“双认证”考核评审并开展检测机构能力考核,开远、泸西2个县级检测站承担了2018年云南省农业厅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云编办〔2012〕162号)文件精神,全州132个乡镇已挂牌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站,并已开展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全州基本形成了州、县、乡镇三级检验检测体系。

  二、关于农产品质量监管

  依托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省政府食安办、省农业厅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方案,全州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主要抽检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的管理以及打击违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通过一系列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良好,达到上级要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关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培训

  2016年因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被云南省政府通报后,我局高度重视,2017年召开了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度会,同时,邀请省级专家举办一期全州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暨内审员培训班。州检测中心对各县市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县级检测员到其他地州检测中心进行跟帮学习。各县市检测站与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公司签订协议,由专门机构开展现场指导,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培训,检测人员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进了我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四、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投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中“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要求,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专项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三品一标”标准化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项目建设。在近几年,我局还不断建议要求省、州、县各级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南部县市资金倾斜扶持,以确保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及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推动我州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责无旁贷做好食品安全源头生产与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和“管出来”的两大责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监测。

  感谢你对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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