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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604-5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18〕6号
  • 发布日期: 2018-09-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陈德富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红河州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建议》第1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为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根据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精神,按照农业部、省、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要求,州农业局制定了《红河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逐级建立示范社名录。

  二、关于加快推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为规范有序的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和资源利用率为导向,引导土地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初步形成了“市场调节、政府引导、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三、关于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措施之一。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和条件,我们将把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重要内容,坚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大板块”建设为载体,聚焦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依托规模化布局、园区化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化引领、品牌化打造、融合化发展“六大抓手”,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感谢你们对我州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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