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52-8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局
- 文号: 红林函〔2018〕18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委员第17活动组(绿春县):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政策支持绿春县“一乡一园”建设的建议》第8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中央“五位一体”发展战略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给予红河的“一个融入,三个定位”新要求中,无一例外,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绿春县有着良好的生态文明基础,拥有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秀美的山、干净的水,森林覆盖率达到63%左右,位居全州第二,生态优美、文化深厚,哈尼梯田和哈尼长街宴等名片给绿春县旅游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森林公园建设是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推进绿色生态靓州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你们提出的结合绿春县的自然地理条件,一个乡镇建设一个森林公园的建议非常好,符合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符合绿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为了让生态文明融入城市,让城市居民享受到“生态融城”的生态福利与生态福祉,红河州委、州政府2016年-2017年用两年时间在全州13个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或城市周边建设了11个森林公园、3个湿地公园,累计完成投资20.25亿元,新建公园面积2.92万亩,大部分公园已具规模,森林生态景观效果初步显现。作为全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去年于10月1日和11月1日分批免费对公众开放,让城镇居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群众反映良好。去年底,州政府考核组对全州森林和湿地公园进行了考核,绿春县哈尼神山•阿倮欧滨森林公园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项目还未完工,服务设施不全,考核名次靠后。
关于政策支持方面:
一是2016年7月1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城乡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6〕82号),提出了到2017年底,在全州13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或城市周边建成11个森林公园和3个湿地公园。到2020年每个乡镇拥有一个占地面积不低于50亩的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的目标。
二是2017年3月28日,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红河州绿色村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创建美好乡村为载体,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按照“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的主题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环境绿化水平为目标,以绿化、美化为重点,切实提升乡村景观的整体形象为要求。提出了2020年前,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15%,达到绿色村庄要求。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15%以上,达到绿色乡镇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一个不低于50亩的森林公园。从而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竞争力,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让农村群众生活更健康、更美好,拥有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目前全州正在编制《红河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州林业局将绿色村庄建设和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一个不低于50亩的森林公园纳入总体规划目标任务中。
下一步,州林业局将按照《红河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指导,以绿春县各乡镇本地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为基础,整合城乡绿化和生态治理等方面林业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以生态文明基地建设等方式给予适当补助。2018-2019年在绿春县有条件的乡镇启动建设1至2个森林公园,为乡镇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健身、科普、文化等活动环境,满足乡镇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