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31-15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红发改函〔2018〕61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杨嘎酿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绿春县阿倮欧滨特色小镇纳入国家、省州特色小镇项目的建议》第106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绿春县阿倮欧滨特色小镇纳入国家、省州特色小镇规划盘子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支持,并争取纳入全省全域特色小镇重点创建项目的答复
2017年3月31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7〕20号),并于2017年4月7日召开了全省加快特色小镇发展启动会议,标志着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为切实加快我州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步伐,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州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省加快特色小镇发展启动会议精神报告,对我州下一步开展创建申报特色小镇工作进行了安排;2017年4月23日,州委常委会对我州开展创建特色小镇工作进行了部署。州人民政府2017年4月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7〕28号)。
为切实认真做好我州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我委在收悉全省即将开展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消息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谋划开展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转发了《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关于完善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及政策支持的紧急通知》,并初步建立了全州特色小城镇项目库,全州13县市共申报特色小城镇60个。经州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工作组审核,上报22个特色小镇(其中含绿春县阿倮欧滨特色小镇)至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经省人民政府审议,我州共有14个特色小镇进入《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成为全省105个特色小镇申报成功数量最多的州市,但绿春县阿倮欧滨特色小镇未包含在内。
二、关于对项目建设的后续利息给予贴息,并从创建特色小镇基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
由于14个特色小镇3年涉及规划总投资307亿元,为确保进入省级创建名单的小镇建设加快推进并如期建成,我州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主要集中资源打造纳入全省创建名单的14个特色小镇。目前,为切实解决特色小镇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与我州及相关机构组建了100亿元特色小镇基金,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该基金明确仅对纳入全省创建名单的14个特色小镇进行市场化投放。
为切实加强对阿倮欧滨特色小镇的支持,阿倮欧滨森林公园项目现纳入我州精品自驾线路重点任务进行打造,从红河浦发旅游投资基金中安排8000万元,用于支持绿春县阿倮欧滨遗址旅游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已提取使用资金4915.3177万元;同时,力争在2018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中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我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7月下发的《关于储备“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的通知》要求,已将绿春县中国哈尼城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力争将该项目纳入省级“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州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