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23-9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17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
李捌先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纠正我州卫生医疗机构在人员招聘中限制身高要求的建议》第264号建议,已转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党委班子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于2018年8月3日通知州属卫生事业单位、各县市卫生计生局自查自检,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编制内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情况
每年进行的编制内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均按州人社局招聘的相关要求进行,未出现限制身高等不合理的岗位设置,在招聘程序中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
二、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情况
在各医院编外人员招聘中,有些医院根据自身的岗位设置,在招聘时对身高进行了要求,在此次自查中,各县市卫计局、委属各单位、各医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在以后的编外人员岗位设置招聘中,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启事。在今后的工作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感谢你对我州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