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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23-0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红卫函〔2018〕11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

林勇汉代表:

  你在红河州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和规范我州医联体建设的建议》的第210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注重统筹协作,着力完善医联体建设政策设计

  医联体建设是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载体、抓手和有效路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1号)精神,州医改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州医改整体规划,与各项改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2017年1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2017年12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州医联体建设工作推进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各职能部门统筹协作,完成了全州医联体建设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

  二、科学编制规划,全力打造多种形式医联体

  将医联体建设规划纳入红河州卫生与健康“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一是明确医联体建设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多种形式、运行有序的医联体,实现全州所有公立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联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州级、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为城乡居民提供立体化、连续性、高效益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推进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在州级层面,红河州卫生计生委与青岛大学医疗集团签订红河州健康扶贫对口帮扶暨医联体建设合作协议,州第一人民医院加盟青岛大学医疗集团,加挂“青岛大学医疗集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的牌子;州第二人民医院、州第三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分别加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泌尿外科专科联盟、肿瘤专科联盟和新生儿专科联盟,在州第四人民设立了“李长贵痛风专家团队工作站”;州妇女儿童医院加盟上海市儿童医院医联体。充分发挥州级医院的引领作用,由州第一人民医院牵头,与红河县人民医院、绿春县人民医院、屏边县人民医院、弥勒市中医医院等州内21家医院组建了医疗联合体,由州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个旧市传染病医院等10家医院组建了红河州精神(心理)专科联盟。在县市层面,健全完善以县市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度,由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在民营医院方面,州第一人民医院与红河妇产医院、蒙自玛丽娜医院、金平县博爱医院组建了医疗联合体;开远华西骨科医院加入了省红十字会医院骨科专家联盟;开远解化医院、弥勒慈安精神病医院、开远明威医院、开远清心医院、建水百姓医院加入了红河州精神(心理)专科联盟。

  三、加大资源整合,努力健全医联体建设运作机制

  在医联体建设中,我们注重发挥核心医院优势,放大品牌效应,以提升基层能力为目的,形成了“五大机制”,提高医联体的整体运行效率。一是人才帮扶机制,基层能力提升人才是关键,既要为基层“输血”,也为提升基层自身“造血”功能。医联体牵头医院实施名医专家、管理骨干、业务人员三类优质资源下沉。上级医院名医专家定期到基层坐诊;选派青年骨干下基层挂职,提升基层管理能力;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在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1年,实施对口支援。对基层人员实施带教培训、手术示范、推广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应用,接受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到医联体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二是资源共享机制,全州二级以上医院影像、心电、临床检验、病理等科室和消毒供应中心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并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加快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设备、人才、技术短缺的矛盾,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部分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实行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三是特色共建机制,根据功能定位和群众需求,通过上级医院专科医师帮扶,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打造“特色专科”,形成基层的特色品牌,并鼓励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1-2个临床重点科室。四是家庭医生签约机制,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红河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红河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管理指南》等系列文件,在全州范围内推进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工作。截至6月底,完成签约服务1869951人。重点人群签约:65岁以上老人签约234561人、孕产妇签约31689人、0-6岁儿童签约199233人、高血压患者签约143513人、糖尿病患者签约3404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11530人、残疾人签约57299人、贫困人口签约817668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2956人,做到了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五是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机制,全州14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转对口医疗机构的病员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口医疗机构将病员下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主管医生负责制。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专门的转诊服务窗口,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转诊号源和床位,对转诊患者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简化转诊患者的入院手续。在慢性病管理上,率先以诊断明确的糖尿病、高血压基层首诊为突破口,通过三级医院专科医生指导,实施规范化诊疗和管理。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中病历信息共享

  一是提出建设“1246”健康信息化工程,即:以一个中心(州级人口健康数据管理中心)、两级管理平台(州、县市两级统一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四级管理网络(州、县市、乡镇、村四级人口健康信息管理网络和医院远程会诊、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平台)、六大业务应用系统(联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为基础,统筹建设全州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全州医疗卫生大数据中心。二是今年4月,正式启用家签信息系统,围绕家庭医生给居民进行签约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实现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共享。现提供三个电脑版(行政版、单位版、医生版)和两个手机版(医生版、居民版)供基层灵活选用。目前州级和县级行政版开通14套系统,乡镇卫生院开通14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3家,村卫生室1225家。

  五、完善政策体系,促进民营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53号)中“2020年底前,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要求,推进民营医院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一是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将其纳入医联体。在医疗联合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民营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二是以州内三级医院牵头,将有需求的民营医院纳入医疗联合体,提供技术支持、教学查房、手术指导、人员培训、疑难重症病人会诊等服务,并向民营医院开放检查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鼓励更多民营医院加入省、州组建的医疗集团、区域内医疗联合体,促进自身发展,通过与公立医院形成合作关系或由三级医院托管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满足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三是完善县域内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将民营医院作为公立医院缺失的补充。蒙自市人民医院已通过2017年度省级提质达标验收,将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及评定等级,蒙自市地区将没有承担分级诊疗的二级综合医院职能的公立医院,积极探索州级审批的二级民营综合医院作为补充,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四是将有条件的民营医院医生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制定具体的年终目标考核方案,督促各县市做好相关工作。目前,我州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445个,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均来自公立医疗机构,一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1295人提供咨询、转诊等服务,工作任务繁重,签约居民对提供服务的满意度不高,民营医院医生的参与将缓解家庭医生紧缺的问题。五是我委正在筹建以“医联体云数据中心”为理念,采用“统一规范、统一接口、统一运行”的方式,建设分级诊疗数据平台。计划将区域内的三级公立医院与二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纳入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提供区域数据中心、区域电子病历集中管理、医疗资源共享、双向转诊、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等功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服务。

  您的建议进一步促进了我们对医联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晰了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认可了民营医院是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的重要补充和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实力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疗机构将一同纳入医联体建设,打破“公私”划分,挖掘公立医院权威性和民营医院灵活性的契合点,构建全州完善、系统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州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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