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20-36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红民宗函〔2018〕5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宗委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2号建议的答复
李忠祥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建水县利民乡蚂蚁片区(3个苗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相关项目的建议》的第242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请根据《建议》中提出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资金预算及项目实施方案;
二、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上报项目申报请示,并附上项目资金预算及实施方案,由县民宗局转报我委;
三、我委根据下一步中央、省级资金下达情况,指导县民宗局酌情考虑安排实施该项目,如资金不足,建议可以采取乡村两级自筹、群众投工投劳和整合其他项目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
感谢你对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