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12-4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红交函〔2018〕8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李涛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绿春至墨江高速公路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开展实施的建议》第10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绿春至墨江高速公路对优化我州高速公路网结构,改变沿线地区交通落后状况,改善通行条件,加快红河、普洱、临沧(通过墨临高速)三地人流、物流的运转,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规划修建82条长7186公里、总投资9975亿元高速公路,其中红河州占13条长826公里、总投资1200多亿元。我州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发展战略,贯彻省、州实施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的部署,确定了“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的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其中,高速公路以“县县通高速”为重点。为确保目标的实现,目前已纳入省级规划的高速公路有元阳至绿春、绿春至江城至勐醒高速公路在内的13条高速公路,建设总里程826公里,总投资1200亿元;到2020年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我州大进大出、便捷高效的高速路网基本成形。因此,我州“十三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的重点是全力完成13条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确保“县县通高速”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保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在我州13条高速公路全部开工的情况下,正在开展纳入省级2016-2030年中长期规划的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河口至马关、金平至金水河、峨山至石屏至红河、屏边至河口五条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将绿春至墨江高速公路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开展实施”的建议,目前,由省发改委主导正在开展省级规划中期评估,经与省交通运输厅、州发改委沟通、联系,无法将绿春至墨江高速公路调整纳入省级综合交通规划。但我们将继续联合州发改委加强与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的请示、汇报工作,争取在编制“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时将该项目纳入省级“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完善我州“两纵三横一边六联”高速公路网络。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