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11-2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红交函〔2018〕3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孔亚兰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个旧段设置尼格、丫沙底互通口的建议》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认真办理。建个元高速原工可预留尼格丫沙底互通,随着设计的进一步深入,尼格作为建水至元阳与个旧至元阳高速接高速枢纽互通,受地形条件限制,龙岔互通向建水方向改移,但初步设计中无龙岔互通至尼格村连接公路,为切实解决当地进出高速公路问题,我局及时与建(个)元高速公路设计单位进行协商研究解决方案,并与个旧市人民政府共同将建设方案上报州人民政府。经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采取设置龙岔互通至贾沙乡尼格村连接线,解决该地区群众与高速公路的连通问题。该方案已纳入建(个)元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一并批复,并与高速公路同步建设。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线全长约7.7公里。连接线建成后,将有效改善贾沙地区交通条件,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难问题,助推旅游发展,为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