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08-1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局
- 文号: 红林函〔2018〕30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吴进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东瓜林村委会保山寨至元阳县小新街乡大坪水库防火通道的建议》第12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第三条“建设防火通道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东瓜林村委会保山寨至元阳县小新街乡大坪水库,线路长度13公里”的建议。
此条防火通道涉及金平和元阳两个县,金平县内,经过金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调查,此条防火通道长度为10.78公里,金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于2017年6月22日以《关于给予建设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东瓜林村委会保山寨至元阳县小新街乡大坪水库防火通道的请示》上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报经分管局领导张正武指挥同意,红河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于2017年8月14日以《红河州森林防火指挥关于给予金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建设营盘乡东瓜林村委会森林防火通道的批复》(红森指发﹝2017﹞26号)“同意在金平县营盘乡冬瓜林村委会保山寨村至望天老树修建一条长10.78公里,路基宽5米的防火通道”。
元阳县内的,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没有收到过元阳县上报修建此条防火通道的请示。经过与金平分水岭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观音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核实,提案中的大坪水库实际名称为平河水库,防火通道保山寨至小新街乡平河全长13公里,约8公里在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的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因此,不同意在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修建该防火通道。
二、建议中要求解决的事项中第二项“立项批准建设补助资金325万元(现场踏勘测量预算25万元/公里)”。
根据金平县林业调查队编制的《金平县2017年营盘乡冬瓜林村委会保山寨村至望天老树防火通道建设作业设计说明书》第5项:项目资金“项目建设长度10.78公里,路基宽5米,按72000元/公里计算,计77.616万元,边沟清理3000元/公里,计3.234万元;林木采伐清理210元/立方米,计2.583万元,以上合计投资83.433万元”。第6项: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3.433万元。项目资金由金平县林业局和营盘乡政府筹措投资,即:金平县林业局筹措38万元,金平县营盘乡政府筹措45.4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金平县林业局在2018年内组织施工单位已经把在金平行政区域内的防火通道修建完成并投入使用。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