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01-5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 文号: 红文体广电函〔2018〕49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邱月等6位代表:
你们在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补助边疆六县公共文化均等化建设资金的建议》第8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州委、州政府于2016年底也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6〕117号)。《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还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了《红河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7—2020年)》,成为全州今后一段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较强的政策指导意义。但是,按照我州当前实际,由于13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财力、物力及人力投入等不平衡,特别是南部六县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与制定的全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相比相当滞后,全州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不争的事实,也是我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明显短板问题。因此,我局也专门组织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并积极向省文化厅和州政府请示报告,争取向我州特别是南部地区加大投入力度。但是,目前我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的资金主要依赖于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资金,还有少量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而州级财政近年来较为吃紧,已经没有预算专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只保障了州级两馆免费开放的配套所需资金。
据我局目前拟制定的《红河州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初步测算,其中,一是实施7个未建成独立站舍,解决乡镇文化站无独立站舍的问题,共需1400万元;二是实施72个综合文化站改造和扩建工程,解决现有建设规模达不到标准,或者功能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共需1440万元;三是新建29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新建的村文化活动室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为基础,建设规模和功能设施达到“两室一场一台一栏”,(即: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农家书屋)、标准篮球场、小舞台、文化宣传栏各一个),共需5800万元。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州级财政从2018年开始连续5年,在南部六县每处每县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由于近年来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州级财政无法保障投入。在州级财政不能保障的情况下,我局已经从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每年每个县市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向南部六县倾斜,特别是元阳、绿春、金平、屏边的投入力度较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向文化部、省文化厅加强汇报请示,争取更多的文化专项资金,投入到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
感谢你们对我州公共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