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800-5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 文号: 红旅函〔2018〕8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答复
姚广兵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建水紫陶文化创意园打造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第229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州历来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和A级旅游景区建设,成立了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旅游、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等30多家州级部门为成员的红河州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全州旅游产业发展重大事项。为加强全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成立了红河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抓好全州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因此州级不再成立单独的个别景区创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州委、州政府积极支持创建高等级景区,在《关于建设旅游强州的决定》中已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景区创建的保障和奖励措施:对评定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A级旅游景区奖励5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州、县各承担50%,并在用地保障、金融支撑和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预算法第三条规定及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州级财政不安排专项资金,建议由县级将专项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更多政策,同时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支持建水紫陶文化创意园打造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感谢你对我州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