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758-6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红交函〔2018〕34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答复
肖青代表:
你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水县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 助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第2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红河州提前三年(计划2020年底,实际2017年底)实现100%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27个深度贫困县地区脱贫攻坚任务,目前在没有中央资金支持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启动实施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我州的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个县位列其中,可以得到省级资金补助35万元/公里。
关于自然村公路建设,能够得到上级资金补助的只有两类项目,一是元阳、河口、绿春、金平4个“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纳入交通部项目库里程1833公里,中央补助25万元/公里,省级补助10万元/公里,州级配套10万元/公里;二是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纳入交通部项目库里程2660公里,省级补助为35万元/公里。
在其他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能得到中央资金补助政策的项目有:一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中央补助40万元/公里;二是窄路基路面改造项目,中央补助13万元/公里;三是重要县乡道改造项目,中央补助160万元/公里(但每个县建设里程30公里左右)。
关于你在建议中提到:关于加快建水县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建议。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政策支撑和资金补助尚不明朗。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汇报、请示工作,争取中央及省政府像深度贫困县一样将自然村公路列入建设项目库,并给予资金补助。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