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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指导辖区企业开展资质申报工作。
一、按照“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设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其技术负责人业绩应满足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业绩不适用承诺方式,需在一体化平台申报系统上传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同等证明(项目合同)、施工图纸(房建及钢结构类须提供)、项目合格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结算资料等能够证明业绩真实性资料。技术负责人业绩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达标的企业,不应系统提交资质申报材料。
二、技术负责人业绩,指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业绩。
三、培养、引进和储备人才,整合企业间人才资源,拓宽人才交流渠道,积极创造资质申报条件。
四、按照项目属地配合资质审批机关做好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真实性核查。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联系电话:0873-3730777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