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云工信资源〔2023〕431号)中“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本地区每户企业磷石膏的产生和消纳情况”的要求,红河州组织相关县(市)对2户磷石膏产生企业2023年磷石膏产生和利用情况进行复核确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通信和到访地址:红河州行政中心A区4楼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反映电话:0873-3732073
附件:红河州企业2023年磷石膏产生和利用情况表
序号
|
县市
|
企业名称
|
产生量(万吨)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综合利用率(%)
|
备注
|
1
|
开远市
|
云南云天化红磷化工有限公司
|
198.44
|
110.23
|
55.55
|
|
2
|
个旧市
|
云南个旧合众锌业有限公司
|
0.19
|
1.96
|
100
|
|
红河州合计
|
198.63
|
112.19
|
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