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经县级自评、州级复核,拟确定下列8条河流(河段)、19个湖泊(水库、水利风景区)为红河州2021年度美丽河湖(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州河长办,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联系电话:0873-3732389
邮寄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行政中心C405
邮编:661100
邮箱:hhzhzb@126.com
附件:红河州2021年州级美丽河湖名单
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