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商务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云商发〔 2021 〕151 号)要求,红河州商务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红河州商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自2021年12月份推荐工作启动以来,在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层层推荐评选的基础上,通过州级领导小组评审推荐和省级领导小组初审,并在征求公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审计、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后,正式推荐4家云南省商务工作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
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我州对正式推荐的云南省商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来电反映至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红河州商务局),或其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客观真实,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附件:推荐对象名单
联系电话:红河州商务局0873-3732256
红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3747775
红河州商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