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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2-04-11 信息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尊敬的沼气用户:

  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沼气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沼气池的进料口务必加盖,以免造成人畜伤亡。

  二、沼气池及周围禁止重压,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室外管路应采取防晒保护措施,延长使用寿命,以免管路风化、老化、引起漏气。

  四、严禁在沼气池出料口和输气管口附近点火,以免造成火灾。

  五、沼气池、沼气灶等出现故障,应及时请专业人员持证维修。

  六、如果发生人、畜、禽掉入沼气池内,禁止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池施救,避免发生连续伤亡事故。

  七、清池检修或大出料时,必须在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严禁农户自行下池操作。

  八、对未能正常使用的沼气池,农户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和正确填埋。

  九、若发生沼气窒息、中毒等安全事故,应立即拨打120、110、119,同时向当地报告,严禁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和配备专业设备的情况下盲目下池施救,造成二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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