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云能源规〔2020〕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弥勒市跨竹矿区山心村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的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红河州能源局安全督导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杨柏源、周洪勇;
联系电话:0873-3726364(带传真);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政府行政中心大楼A7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