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要求,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红河州州级及州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交由州司法局审查。为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更完备、规范和更具有可操作性,州司法局于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建议。
红河州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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