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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做慈善 传播真善美”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8-30 信息来源:红河州慈善总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红河州慈善总会联动红河州民政局、各县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在全州发起以“携手做慈善 传播真善美”为主题的关爱困难群体、支持疫情防控慈善筹募活动(公开募捐备案编号:515325005688349803A22001),具体筹募事宜如下:

  一、筹募活动目的

  紧扣第七个“中华慈善日”“携手做慈善 传播真善美”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在全州发起“关爱困难群体、支持疫情防控”慈善筹募倡议活动,重点帮助全州1066名孤儿、106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95名农村特困老人、4302名农村空巢老人、1913名农村失独老人、7383名农村残疾老人解决实际困难、用行动传递善爱。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伸出援助之手,为全州疫情防控奉献一份爱心、筑牢一片安全保障。

  二、筹募启动时间

  筹募活动时间:8月31日至11月30日。

  三、接收筹募资金途径

  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慈善总会

  账号:1340149032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营业部

  捐款请注明:捐款人姓名、联系方式、是否定向等内容。基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捐款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进行捐赠。

  联系人及电话: 袁  泉:3728921

                 邓梧俣:3737233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希望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弘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慷慨解囊、用爱心点亮受助者的希望,为实现共同富裕,汇聚慈善力量。

  (二)此次筹募资金,除定向捐赠外,由我会针对全州困难群体实际和疫情防控需求进行分配捐赠使用。

  (三)红河州慈善总会对所接收资金捐赠情况、使用情况,将及时在政府信息门户网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笔慈善款物都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四)红河州慈善总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证,持有我会开具的捐赠票据,可以申请减免部分税收,在捐款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捐款人(企业)准确名称、联系方式。

  红河州慈善总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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