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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发布红河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 信息来源: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和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不断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红河州各地相继制定了优待项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可持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旅游景点、餐饮美食、酒店住宿、医疗健康等优待(具体优待内容的解释权归优待服务提供机构)。现将红河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第二批)公布如下:

  附件:红河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第二批)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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