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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能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信息来源:红河州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州能源局党组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依托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上率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带动能源领域干部队伍持续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开展能源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机制。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增强市场创新动力,制定印发《州能源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渠道的通告。二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工作原则,对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逐一核实,未发现有涉及或违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未出台有违反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三是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重点整治。督促全州各县市能源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开展不当市场干预行为自检自查,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经自查,全州未出台文件或口头强制要求新能源和抽水蓄能项目配套产业;未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以及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

  (三)持续推动提升机关法治化水平。一是做好公职律师申报。全面摸排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情况,积极鼓励干部职工申报公职律师,如期完成公职律师申报工作任务。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深化拓展法律顾问参与机关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2023年局法律顾问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参与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1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1次。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累计公开政务信息40余条,上线“红河热线”访谈节目1次。四是持续加强能源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在库专家和新申请入库专家资格。认真落实能源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工作要求,持续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监督受理的5起能源领域公共资源交易在招投标过程中,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对项目备案、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等要素进行了全过程监管,未发生过因设置隐性壁垒或监管不力等因素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四)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结合重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月安全月”“保密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能源工作实际,依托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能源法律法规,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通过学习,持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防范风险化解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全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红河州能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能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能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统一考试,全局持有执法证人数占比提升至79%。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煤矿、油气、新能源、电力监管执法检查42次,实施行政处罚111.83万元。2023年全州能源领域未因执法不当产生行政复议,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州能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对能源安全发展和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方面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存在原因:宣传方式、宣传途径缺乏创新,利用主流媒体、“互联网+”模式较少;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教育引导缺少更多针对性方法,导致普法覆盖面不够广泛,效果不够明显。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存在原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在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上力度还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以来,州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履行州能源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执政本领,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有效地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法治监督。组织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5次、廉政党课1次、家风教育2次,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0份,制发《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信》20份,建立与职工家属共同携手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托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法律法规15次、党纪党规14次。结合重大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六月安全月”“保密宣传月”《民法典》《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普法主题活动。四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不直接分管”、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清理、备案工作,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州能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部署安排,全面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总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能源领域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能源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部门法治建设进程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学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编制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决策的听证、论证,加大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必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责任心,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红河州能源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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