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聘任的第九届红河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员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及工作单位排序)。
一、拟继续聘任
包明泽 云南明泽律师事务所
刘精阳 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
杨煜峰 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
杨 斌 云南红河谷律师事务所
崔 娥 云南铭萃律师事务所
付媛媛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章 慧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彭希俊 州司法局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李俊滢 州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二、拟新聘任
王海荣 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
张保金 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
胥 应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4年3月6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请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3-3644479;电子邮箱:hhzzfbfgk@163.com;通讯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州政府行政中心办公楼B区)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