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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司法局关于颁发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信息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通知,现就在红河州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颁发日期、地点

  (一)日期: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102室)

  二、《证书》领取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其他事宜

  (一)申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的,可以自3月25日起,通过电话预约,由本人到红河州司法局领取,不受理委托他人代领。

  (二)因就业、招考急需使用证书但无法在上述时间领取的人员,可以电话联系查询。

  (三)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3-3197027

  红河州司法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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