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6〕18号)精神,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查一次”省级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云司通〔2026〕27号)要求,扎实推进红河州“综合查一次”工作,进一步创新行政检查模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经州县两级部门申报,州司法局汇总,并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红河州“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2026年版)》。现将清单予以公示,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红河州“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202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