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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第3专项统计督察组进驻红河州开展专项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6-08-17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推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2026年第3统计督察组于8月17日进驻红河州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工作。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魏树平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国民参加对接沟通并发言。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治统计造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多部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严明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新时代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督察组强调,2026年专项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行动,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方式,是督促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纠治统计造假的有力举措,是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专项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聚焦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进展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等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受赵瑞君书记、罗萍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李国民表示,全州上下将严格遵守督察纪律,服从督察工作安排,以鲜明态度和扎实作风诚恳接受督察组的全面监督检查,将充分利用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红河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项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红河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进驻见面沟通。

专项统计督察组将对红河州开展为期5天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受理反映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

举报电话:0871-65103114

举报电子邮箱:yntjzf@yn.stats.cn

受理举报期限:2026年8月17日—21日

受理时间: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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