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税〔2026〕50号
发布日期:2026-07-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8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邀您参与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