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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6-02-25 信息来源: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九五普法规划”启动关键节点。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与全州林草事业发展实际,以“筑牢法治根基、规范执法行为、营造护林氛围、提升服务效能、法制人才保障”为核心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化护绿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以科学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专题述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良法善治支撑红河林草高质量发展。

(二)法治建设统筹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2025年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5年全州林草系统法治重点工作》,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围绕服务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党组中心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确保林草事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以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宪法宣誓组织实施,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建立并实施《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典型案例在普法宣传、执法指导中的应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出清理意见28条,维护法制统一。

(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与资格。依据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对全局及局属各站所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全面复核清理。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10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8个,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权限清晰、责任明确。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系统梳理和动态核查。清理前持证人员337人,清理后持证人员330人(调离2人,退休5人),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证件注销、收回手续。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队伍入口,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制定《严格规范林草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厘清并公布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5项,从源头规范涉企检查行为,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组织开展了2025年全州林草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各县市及委托执法单位抽取行政处罚案卷42件(涉企8件),邀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组成评查组进行交叉评查。经评,优秀卷宗5件,优秀率11.9%,合格卷宗37件,合格率88.1%。以评查为手段,查找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针对基层执法薄弱环节,创新开展“法治护绿执法监督下基层”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案件评查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全年累计举办“法治护绿”巡回讲座11场次,培训基层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活动聚焦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和手把手指导,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实操能力。

(五)健全行刑衔接与损害赔偿机制。针对物种侵权新类型案件,及时组织召开2025年度林草行政执法行刑衔接会议,明确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职责。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强化案件线索排查与办理。全年共启动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件,州县同发力,开展生态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工作,确保“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用法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以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护林氛围

(一)压实普法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阵地,努力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制定并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普法职责和重点内容。强化“人人都是普法员”意识,要求执法人员将普法融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各环节,推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开展“普法惠民”专项行动。积极响应“实施普法惠民行动”的工作部署,利用“红河林草”“云南红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全年节选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7部,转载各类典型案例23件、警示教育视频1条,打造“指尖上”的普法阵地。

(三)聚焦重点开展精准普法。坚持“三个聚焦”:一是聚焦重点内容,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林草领域核心法律法规;二是聚焦重要节点,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周等时段,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50余场,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三是聚焦重点对象,加强对基层林草工作人员、群众、涉林企业负责人等重点群体的针对性普法,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提升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探索“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以案例汇编为抓手,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林草法治资源库。聚焦非法采伐、侵占林地、猎捕保护鸟类等典型违法案件以及行政复议、生态损害赔偿等筛选实务案例21件。深化案例专业解读,组织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对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明确法律适用要点、执法办案技巧和风险防控重点,为基层执法办案、纠纷调处、法律服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借鉴。推动建立常态化“以案释法”机制,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使法治宣传更加鲜活、更具感染力。

四、以法治方式激发林草领域市场主体活力

(一)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于2月18日至19日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案例宣讲活动,结合《关于分办2025年第一期“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的函》要求,面对面解答法律问题,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上报至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年累计上报“双公示”信息259条。

五、以高素质法治队伍保障林草法治实践

(一)加强林草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内外兼修,不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州林草局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责,带头加强法律业务学习。积极选派行政执法骨干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全省行政执法骨干力量培训班,通过全封闭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系统提升法律适用、执法实务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借助“外脑”提升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邀请他们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复杂案件研讨、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卷评查和法制培训授课,为林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六、以法治护绿砥砺奋进新征程

2026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十五五”开局之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细化“九五普法”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重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林草碳汇、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二是关注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指导区块链执法平台应用;开展针对性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总结;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准则、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林草法治意识;四是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完善生损赔偿机制,提高复杂案件处置效率;五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法治服务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全州林草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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